难逃大数据监管 私募“老鼠仓”、操纵市场等行为遭严打

  “现在想逃过监管的大数据,门都没有。”一位私募行业从业多年的合规风控人员向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表示。

  近日,又有两家私募从业人员因违法行为被处罚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,一家私募公司的董事长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,被合计罚没约2559万元;另一私募公司交易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,结果不仅亏损10万元,而且被罚10万元。

  对此,业内人士称,近年来由于监管的严打,违法成本提高,违法行为相对减少。此外,私募行业也在规范中发展,目前成立的合法合规经营的私募,都会有意识地加强内控机制。

  1、“甩锅”给趋势投资策略

  今年46岁的吴毅健,原本是深圳铮峰巨业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铮峰投资”)的控股股东兼董事长。此次被罚,全因三年前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。

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吴毅健实际控制使用25个人名下的25个账户,于2016年2月2日至6月3日期间,先后操纵“丰华股份”、“拓日新能”、“粤水电”、“澳柯玛”、“海信科龙”5只股票的股价。

  从操作行为上看,主要涉及“对倒交易”,即集中资金优势,控制账户组连续买卖股票,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股票交易,操纵上述五股的股价。具体而言,主要手法是账户组多次于盘中某一时段,分多笔以高价连续申报买入股票,大部分买入申报处于买一档,部分申报价格高于或等于前一刻卖五档价格,且申报量明显放大,并在拉抬过程中或拉抬后反向卖出,对倒交易量占账户交易量的比例较高,交易异常性突出。

  但吴毅健“甩锅”给趋势投资策略。他表示,其并无任何操纵证券市场的动机,只是由于秉持趋势投资策略,故而在操作上具有“快速建仓、快速调整、快速出货”的风格,并非为了操纵股价。

  对此说辞,中国证监会并不予以采纳,主要原因有二:一是吴毅健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,足以证实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,而非正常的交易行为。二是上述操作手法并非偶然、零星发生,而是在涉案期间反复、大量出现,足以印证吴毅健具有操纵股价意图。“吴毅健的涉案交易行为,乃是典型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,而非其所谓的基于交易规则的被动选择,或者基于交易策略的自然选择。”

  戏剧性的是,铮峰投资的两名员工曾推翻此前证言,试图“背锅”。在今年1月初举行的听证会上,铮峰投资的两名投资部助理推翻了此前对吴毅健不利的证言,宣称两人独立操作其中的15个账户。但基于账户交易地址关联、账户交易趋同和资金往来等情况,且在证人前后证言矛盾、无客观证据证实或提供其他合理解释的情况下,中国证监会不予采信。

  最终,中国证监会仅认同吴毅健积极配合调查的申辩理由,决定酌情减少对其罚款金额,“没一罚一”,没收违法所得约1279.5万元,并处以1279.5万元的罚款。

  2、“老鼠仓”亏钱也被罚

  相比之下,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丁贵元,跟踪一基金专户炒股,违法交易却并未获利,反而亏损10万元。

  2014年8月,丁贵元时任西藏东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且为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立华投资”)的交易员。彼时,由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立华投资签订了投顾协议,交易员丁贵元便负责长安基金旗下专户理财产品“长安东成1号资产管理计划”(下称“东成1号”)一子账户的投资决策及交易。

  此后,丁贵元便进行趋同交易。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间,丁贵元知悉并利用上述交易单元的股票买卖指令等未公开信息,操作其名下的个人证券账户,趋同其负责的东成1号子账户交易相关股票。趋同交易股票数为12只,占其个人账户所交易股票总数的40%;趋同交易成交金额3383.12万元,占比38.82%。而最终结果是,趋同交易亏损10.28万元。

  因此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丁贵元作为立华投资的从业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知悉东成1号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,操作“丁贵元”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,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,被责令改正,并被处10万元罚款。

  3、行业愈发重视合规

  近年来,中国证监会多次表示,对私募领域的违法行为持续进行严打。

  今年1月,中国证监会发布了“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”,其中提到了一起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合谋实施“老鼠仓”的典型案例。“本案的查处表明,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树立合规守约意识,不得突破法律底线,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。”中国证监会指出。

  同时,在对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的综述中,中国证监会明确表示,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监管力度,通过对各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,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多发态势,督促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塑造成熟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文化,坚持依法诚信经营,增强风险控制能力,树牢合规守约意识,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。

  监管的高压态势,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案件的高发。卿云投资总经理杨振宁在接受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‘老鼠仓’、‘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’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从人性上去杜绝或者是规避,我觉得比较难,只能是从法律法规上封堵一些漏洞,形成一种强大的法律震慑力,让人觉得违法成本比较高,心有余悸,从而不敢违法。”

  同时,在“大数据”的监管下,违法行为难逃“法眼”。去年11月,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公开表示,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数字化建设,如在稽查执法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,大幅提高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,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。因此,2018年上半年“老鼠仓”案件同比下降50%。

  在此背景下,合规风控也愈来愈受机构重视。业内人士向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表示,早期成立的小规模的私募,其人员有限,团队成员可能既做投资研究,也做交易操作,在内部架控等方面不够完善,造成了信息的非限定传播,可能研究人员就会利用这些信息来进行非法操作,这是内控缺失的表现。但目前成立的合法合规经营的私募,都会有意识地加强内控机制。

关键词阅读:老鼠仓 私募基金

责任编辑:Robot RF13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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