鸣石投资控制权争夺事件又有新消息!袁宇和李硕发布联合声明:共同决定积极处理分歧
鸣石投资控制权争夺事件引发金融圈高度关注。今日,上海鸣石投资发布联合声明称,创始合伙人袁宇和李硕共同决定积极处理分歧,并就将此事的处理对公司影响降至最低达成一致。双方目前正在协商中,公司日常经营一切正常,产品继续暂停申购,赎回不受影响。
综合媒体近日报道,10月13日,百亿量化私募“鸣石投资”实控人、总裁李硕公布解除了创始人、首席策略负责人袁宇在公司的职位和其对策略组的管理,直接触发了“关键人条款”,并称鸣石投资恐将面临大量赎回。受消息影响,有头部券商产品部公布暂停鸣石投资旗下新产品“鸣石傲华12号2期”募集工作。
事件发生后,有媒体报道称鸣石投资将面临清盘、牌照注销风险。针对此事,北京德和衡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建表示,鸣石投资2014年申请牌照时顶多算是隐名控股违规,2017年李硕才和袁宇签署代持协议,前者通过上海松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持鸣石50%的股权。因此鸣石投资在申请私募牌照时,不存在股权代持的违规行为。
公开资料显示,鸣石资产2010年注册成立,注册时股东有李硕无袁宇。2014年底,鸣石资产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,而袁宇和李硕的股权代持协议签署于2017年。据了解,袁宇或为美籍身份,在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时多有不便,很大程度上因为此原因,将好友李硕推至前台。
关于代持的行政监管风险方面,钟建律师表示,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实施,规定要求代持问题一年内也即2022年1月7日完成整改即可。整改前,钟建律师认为鸣石并不会因为代持而被行政处罚。但是,因为整改要涉及管理人控股股东变更登记,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变更登记,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做重大事项变更登记备案,如果提交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时,不能把代持争议在民事层面解决,那么基协层面的变更登记很难完成,如此在整改期满后,如解释说明得不到证监会认可,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但从保护投资者考虑,应该不至于太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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