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募重磅新规来了!

  近期,基金君从业内获悉,11月18日基金业协会向证券私募机构下发了《关于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投资研究活动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主要是为了规范私募开展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,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证券市场秩序。

  《通知》提出几条规范要求:一是针对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建立全面的防控内幕交易机制,并将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;二是不得为调研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;三是禁止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,禁止传播虚假、不实、误导性信息,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、操纵证券市场活动;四是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,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。

  数据显示,截止今年10月末,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共有9068家,管理89390只私募基金,存续规模达到5.56万亿元。

  私募重磅新规来了!

  建立全面的防控内幕交易机制

  不得为调研企业利益损害客户利益

  此次下发的《通知》,主要是为了规范开展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,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证券市场秩序。基金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规定,对规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开展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要求。

  首先《通知》明确投研活动的含义和范围,相关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分析、决策、交易或者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的活动,包括参与上市公司调研、路演和研究分析外部研究报告、撰写内部研究报告、召开投研交流会议等活动。

  从内部管理来说,《通知》指出,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自律管理规定,加强合规管理,健全内部控制,防范利益冲突,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,针对公司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建立全面的防控内幕交易机制,并将相关机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。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专门的防控内幕交易制度,定期评价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有效性,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管理内幕信息的需要及时调整、完善。

  《通知》强调,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当忠实客户利益,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,不得为调研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。

  禁止打探内幕信息、传播误导性信息

  不得违规提供给客户调研纪要

  还有,《通知》要求,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觉加强对证券投资、研究活动的规范,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,研究方法专业严谨,分析结论客观合理,投资决策独立审慎。

  同时,《通知》对内幕交易提出几大“禁令”,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在开展投资、研究活动中,禁止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,禁止传播虚假、不实、误导性信息,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、操纵证券市场活动。

  《通知》还要求规范私募调研活动,具体来看,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调研活动的管理制度,加强对调研活动的管理。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调研活动,应当事先履行所在机构的审批程序,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;被动知悉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的,应当对有关信息内容进行保密,并及时向所在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人已获知有关信息的事实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也强调,私募管理人的上市公司调研纪要仅供内部存档或撰写研究报告使用,不得违规对外发布或提供给客户。

关键词阅读:私募

责任编辑:李欣 RF126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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